臺中市驗光師公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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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期刊論文發表獎勵辦法1110818

臺中市驗光師公會學術期刊論文發表獎勵辦法

第一條

為鼓勵本會會員參與學術研究及期刊發表論文,特訂定「臺中市驗光師公會-學術期刊論文發表獎勵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
第二條

獎勵對象

本會有效資格會員

第三條

獎勵種類與金額

  • 發表於 SCI (Science Citation Index)SSCI (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)EI(Engineering Index )等期刊之視覺科學病例報告(case report)或原創性研究論文(original article)之第一或通訊作者。
  • 獎勵金如下:
  1. 其領域(JCR分類)影響指數(發表年度Impact Factor)排名20%,獎金壹萬元。
  2. 其領域(JCR分類)影響指數(發表年度Impact Factor)排名21%~50%,獎金伍仟元。
  3. 其領域(JCR分類)影響指數(發表年度Impact Factor)排名 51%之後,獎金貳仟伍佰元。
  • 年度獎勵總金額上限為萬元;該年度如申請人數超出預算,則以視覺相關領域為優先,再依據總件數及金額之比例分配。
  • 「學術期刊論文發表獎勵」與「會員專題研究計畫補助金」項目間流用,如申請累計未超過該項目原核定總金額,本會得依內部行政程序辦理,經學術委員會審議同意,始得流用。

第四條

申請資格與條件限制

  • 申請者需入會滿一年以上,且該年度業已繳交會費。
  • 每人每一年度以核發獎勵一次為限。
  • 同一篇論文,若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非同一人,且皆為本公會會員時,一篇僅由一人提出申請。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必須附上其他作者之放棄申請獎勵同意書。
  • 論文須為近二年內發表出版。
  • 受領獎勵金者,得於會員代表大會發表論文簡短演講。
  • 入會期間該會員之素行未損及本會聲譽。

第五條

檢附文件

  • 填寫「學期期刊論文發表獎勵金申請表」(如附件一)。
  • 檢附該期刊論文最近一年 Impact Factor 及 Ranking Factor 檢索證明文件。
  • 附前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出版之論文抽印本;若為已接受但尚未刊印,或刊印中之期刊論文,須檢附接受函。

第六條

申請期限與資格審查程序

  • 符合資格者請於每年61日至731日向本會提出申請,逾期概不受理。
  • 符合申請資格者由學術委員會初審,再提交理事會議審核通過後,符合得獎資格。
  • 由理事長於會員代表大會頒發獎勵金。本獎勵金僅限在年度會員代表大會由本人出席領取,如逾時未出席完成領獎程序者,視同得獎者放棄得獎資格。
  • 得獎者如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導致無法出席領獎,需於年度會員代表大會日後二個月內,備妥複審書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(如附件二),送交本委員會審核回復領獎資格,並將於一個月內審核完畢公告結果。
  • 確定放棄得獎資格者,由本會以適當之方式公告,並列入理事會議記錄,該篇論文不得再次提出申請。

第七條

本辦法經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後,由理事長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 

 

※相關附件:

2

※修正紀錄:

111年08月18日

111年度學術委員成立會議通過

 

111年10月30日

111年度第二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

相關表單請至公會網站「文件下載」(請點我)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