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驗光師公會會員在職進修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第一條 | 為提升公會整體學術形象、在職驗光師專業涵養及鼓勵其進修更高學位,特訂定「臺中市驗光師公會會員在職進修獎助學金申請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 |
第二條 | 獎勵對象 本會有效資格會員,且應執業登記於臺中市。 |
第三條 | 獎勵種類與金額 - 在職進修碩士班:每一年度限額三名,獎助學金每名參仟元整。
- 在職進修博士班:每一年度限額二名,獎助學金每名伍仟元整。
- 當年度符合申請資格人數如碩士學制超過3人,或博士學制超過2人,則以視覺相關科系為優先,再依據其提交申請時間先後排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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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條 | 申請資格與條件限制 - 申請者需入會滿一年以上,且該年度業已繳交會費。
- 報考大專院校各類系所碩、博士班,經錄取並正式註冊就讀者。
- 每位會員在碩、博士學制期間;其核發次數各僅以一次為限。
- 會員須於就學期間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不再補發。
- 入會期間該會員之素行未損及本會聲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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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條 | 檢附文件 會員需於申請時,請檢附下列文件: 一、執業登記證影印本。 二、填寫「會員在職進修獎助學金申請表」(如附件一)。 三、當年度學生證明。 |
第六條 | 申請期限與資格審查程序 - 符合資格者請於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向本會提出申請,逾期概不受理。
- 符合申請資格者由學術委員會初審,再提交理事會議審核通過後,始符合得獎資格。
- 由理事長於會員代表大會頒發獎勵金。本獎勵金僅限在年度會員代表大會由本人出席領取,如逾時未出席完成領獎程序者,視同得獎者放棄得獎資格。
- 得獎者如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導致無法出席領獎,需於年度會員代表大會日後二個月內,備妥複審書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(如附件二),送交本委員會審核回復領獎資格,並將於一個月內審核完畢公告結果。
- 確定放棄得獎資格者,不記入「核發次數以一次為限」之限制,該會員仍得於在學期間重新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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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條 | 本辦法經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後,由理事長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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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相關附件: | 2 |
※修正紀錄: | 111年08月18日 | 111年度學術委員成立會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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